提示
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依据《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规定提供服务,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用户注册时,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审阅并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审阅)。
若您已经注册为本平台用户,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自己与本平台订立本协议,且您自愿受本协议的条款约束。本平台有权随时变更本协议并在本平台上予以公告。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本平台的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本平台。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已经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旦您继续使用本平台,则表示您已接受并自愿遵守经修订后的条款,您不能以未阅读相关条款而主张无效,您应当经常关注平台规则的变更。
第一条 用户资格
1.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然人或法人才能申请成为本平台用户,可以使用本平台的服务:
1)年满十八岁,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成立并合法存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其他组织。(无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不当注册为本平台用户的,其与本平台之间的协议自始无效,本平台一经发现,有权立即终止对该用户的服务,并追究其使用本平台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2.用户需要提供明确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并提供真实姓名或名称。
3.本平台用户须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
第二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用户有权根据本协议及本平台发布的相关规则,利用本平台发布需求信息、查询用户信息、参与需求投标,在本平台社区及相关产品上发布信息,参加本平台的有关活动及有权享受本平台提供的其他有关资讯及信息服务;
2.用户须自行负责自己的用户账号和密码,且须对在用户账号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需求信息、网上点击同意各类协议、规则、参与需求投标等)承担责任。用户有权根据需要更改登录和账户提现的密码。因用户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未及时进行交易操作,遗忘或泄漏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用户使用的计算机被他人侵入等;
3.用户应当向本平台提供真实准确的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等。保证本平台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用户也应当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4.用户在本平台注册的账号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
1)违反相关法律或政策性规定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政策性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用户不得以虚假信息注册账号名称,其账号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亦不得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
6.用户不得冒用他人或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的名称注册账号名称;
7.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擅自授权他人使用自己在本平台的用户账号(实名认证通过后,不能进行变更);
8.用户有义务确保在本平台上发布的需求信息真实、准确,无误导性;
9.用户在本平台上发布需求和在相关产品上发布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得违反本平台的相关规定;
10.用户在本平台交易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干预或操纵发布需求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扰乱网上交易秩序,不得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不当行为,不得在本交易平台上发布任何违法信息;
11.用户不应采取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虚假需求、互换好评等方式)提高自身或他人信用度,或采用不正当手段恶意评价其他用户,降低其他用户信用度;设计师实行等级制度,设计师不得有提供虚假信息,提高自己资历用以提高自己注册设计师等级的行为。
12.用户不得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使用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以下简称套现);
13.用户承诺自己在使用本平台实施的所有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平台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用户在本平台网上交易过程中如与其他用户因交易产生纠纷,可以请求本平台从中予以协调处理。用户如发现其他用户有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当向本平台举报;
15.除本平台另有规定外,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因交易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依法纳税;
16.未经本平台书面允许,用户不得将本平台的任何资料以及在交易平台上所展示的任何信息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以复制、修改、翻译等形式制作衍生作品、分发或公开展示);
17.用户不得使用以下方式登录本平台或破坏本平台所提供的服务:
1)以任何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屏软件或其它自动方式访问或登录本平台;
2)通过任何方式对本平台内部结构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重大负荷的行为;
3)通过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平台的正常工作或平台上进行的任何活动。
18.用户有权在同意本平台相关规则的前提下享受消费者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原创、保证完成等);
19.用户同意接收来自本平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信息、交易信息、促销信息等。
第三条 本平台的权利和义务
1.本平台仅为用户提供一个信息交流平台,是雇主发布任务需求和设计师提供解决方案的一个交易市场,不介入交易的过程;
2.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保证用户网上交流活动的顺利进行;
3.本平台有义务对用户在注册使用本平台提供的信息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及时做出回复;
4.本平台有权对用户的注册资料进行审查,对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的注册资料,本平台有权发出通知询问用户并要求用户做出解释、改正;
5.用户因在本平台网上交易与其他用户产生纠纷的,用户将纠纷告知本平台,或本平台知悉纠纷情况的,经审核后,本平台有权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联系向纠纷双方了解纠纷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互相通知对方;用户通过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平台提供相关资料,本平台将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6.因网上信息平台的特殊性,本平台不承担对所有用户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事先审查的义务,但如发生以下情形,本平台有权无需征得用户的同意限制用户的活动、向用户核实有关资料、发出警告通知、暂时中止、无限期中止及拒绝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6.1用户以非自然人名义进行认证之后认证主体自行注销或者经有权机关吊销或撤销的;
6.2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因被提及而纳入本协议的相关规则;
6.3用户或其他第三方通知本平台,认为某个用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而本平台无法联系到该用户核证或验证该用户向本平台提供的任何资料;
6.4用户或其他第三方通知本平台,认为某个用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本平台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明显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可能对他方或本平台造成财务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本协议的内容和本平台所掌握的事实依据,可以认定该用户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以及在本交易平台上的其他不当行为,本平台有权无需征得用户的同意在本交易平台及所在平台上以网络发布形式公布该用户的违法行为,并有权随时作出删除相关信息、终止服务提供等处理;
8.本平台依据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可以冻结、使用、先行赔付、退款、处置用户缴存并冻结在本平台账户内的资金。因违规而被封号的用户账户中的资金在按照规定进行处置后尚有余额的,该用户可申请提现;
9.本平台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前提下,删除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处理存在下列问题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规避费用为目的;以炒作信用为目的;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存在恶意竞价或其他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本平台和其他用户合法利益。
第四条 服务的中断和终止
1.本平台可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本平台认为用户已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的字面意义和精神,或用户在超过180日内未登录本平台等)终止对用户的服务,并有权在两年内保存用户在本平台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产品信息、交易信息等)。同时本平台可自行全权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停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服务终止后,本平台没有义务为用户保留原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用户或第三方;
2.若用户向本平台提出注销本平台注册用户身份,需经本平台审核同意,由本平台注销该注册会员,用户即解除与本平台的协议关系,但本平台仍保留下列权利:
2.1、用户注销后,本平台有权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时间内保留该用户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前的用户资料、交易记录等;
2.2、用户注销后,若终止服务之前该用户在本交易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本平台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3.用户存在下列情况,本平台可以通过拉入黑名单的方式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3.1、在用户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规定时,本平台有权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本平台将在中断服务时通知用户,但该用户在被本平台终止提供服务后,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本平台用户的,本平台有权再次单方面终止为该用户提供服务;
3.2、本平台发现用户注册资料中主要内容是虚假的,本平台有权随时终止为该用户提供服务;
3.3、本协议终止或更新时,用户未确认新的协议的;
3.4、其它本平台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
第五条 本平台的责任范围
当用户接受该协议时,用户应当明确了解并同意:
1.本平台不能随时预见到所有技术上的问题或其他困难。该等困难可能会导致数据损失或其他服务中断。本平台是在现有技术基础上提供的服务。本平台不保证以下事项∶
1.1本平台已被告知赔偿的可能性将符合所有用户的要求;
1.2本平台不受任何干扰、能够及时提供服务、安全可靠或免于出错;
1.3本服务使用权的取得结果是正确或可靠的。
2.是否经由本平台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由用户自行考虑、衡量并且自负风险,因下载任何资料而导致用户电脑系统的任何损坏或资料流失,用户应负完全责任。希望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小心谨慎并运用常识;
3.用户经由本平台取得的建议和资讯,无论其形式或表现,绝不构成本协议未明示规定的任何保证;
4.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利润、商誉、使用、资料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本平台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别、衍生性或惩罚性赔偿(即使本平台已被告知前款赔偿的可能性):
4.1本平台的使用或无法使用;
4.2用户的传输或资料遭到未获授权的存取或变更;
4.3本平台中任何第三方之声明或行为;
4.4本平台其它相关事宜。
5.本平台只是为用户提供一个服务交易的平台,对于用户所发布的需求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其品质,以及用户履行交易的能力等,本平台一律不负任何担保和保证责任。
6.本平台提供与其它互联网上的平台或资源的链接,用户可能会因此链接至其它运营商经营的平台,但不表示本平台与这些运营商有任何关系。其它运营商经营的平台均由各经营者自行负责,不属于本平台控制及负责范围之内。对于存在或来源于此类平台或资源的任何内容、广告、物品或其它资料,本平台亦不予保证或负责。因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平台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平台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物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本平台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本平台所使用的任何相关软件、程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图片、档案、资料、平台构架、平台版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经由本平台或广告商向用户呈现的广告或资讯,均由本平台或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专属权利等,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未经本平台或权利人明示授权,用户保证不修改、出租、出借、出售、散布本平台及本平台所使用的上述任何资料和资源,或根据上述资料和资源制作成任何种类产品;
2.本平台授予用户不可转移及非专属的使用权,使用户可以通过单机计算机使用本平台的目标代码(以下简称"软件"),但用户不得且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复制、修改、创作衍生作品、进行还原工程、反向组译,或以其它方式破译或试图破译源代码,或出售、转让"软件"或对"软件"进行再授权,或以其它方式移转" 软件"之任何权利。用户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修改"软件",或使用修改后的"软件";
3.用户不得经由非本平台所提供的界面使用本平台。
第七条 隐私权
1.信息使用:
1.1本平台不会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借用户的个人或法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用户的许可;
1.2本平台亦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用户的个人或法人信息。任何用户如从事上述活动,一经发现,本平台有权立即终止与该用户的服务协议,查封其账号。
2.信息披露:用户的个人或法人信息将在下述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2.1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2用户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涉及到知识产权类纠纷,有他方主张权利的,本平台在审核主张方提交的资料后认为披露用户信息有助于纠纷解决的;
2.3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司法机关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关披露;
2.4若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或者平台规定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2.5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的个人或法人信息;
2.6其它本平台根据法律或者平台规定认为合适的披露。
3.信息安全:
3.1在使用本平台服务进行网上交易时,请用户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或法人信息,仅在必要的情形下向他人提供;
3.2如果用户发现自己的个人或法人信息泄密,尤其是用户账户或"支付账户管理 "账户及密码发生泄露,请用户立即联络本平台客服,以便我们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本合同所称之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水灾、火灾、雷击或地震、罢工、暴动、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政府行为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等客观情况。
第九条 保密
用户保证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本平台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用户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交易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及其规则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协议及其规则的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平台有权受理并调处您与其他用户因交易服务产生的纠纷,同时有权单方面独立判断其他用户对您的举报及索偿是否成立,若判断索偿成立,则本平台有权划拨您已支付的担保金或交纳的保证金以及账户余额进行相应偿付。本平台没有使用自用资金进行偿付的义务,但若进行了该等支付,您应及时赔偿本平台的全部损失,否则本平台有权通过前述方式抵减相应资金或权益,如仍无法弥补损失,则本平台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因本平台非司法机关,您完全理解并承认,本平台对证据的鉴别能力及对纠纷的处理能力有限,受理交易纠纷完全是基于您之委托,不保证处理结果符合您的期望,本平台有权决定是否参与争议的调处;
3.凡因履行本协议及其规则发生的纠纷以及在本平台上交易产生的所有纠纷,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纠纷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完整协议
本协议由本协议条款与《G&C服务规则》、《G&C设计在线平台弃选需求设计费分配规则》、《G&C设计在线平台发票开具规则》、《G&C设计在线平台推广员管理规则》、《G&C设计在线平台诚信保证服务协议》、《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举报处理规则》 等本平台公示的各项规则组成,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以本协议条款为准。您对本协议的理解和认同,即构成您对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内容理解并认同,一旦您使用本服务,你和本公司即受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约束。
第十二条 本平台对本服务协议包括基于本服务协议制定的各项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用户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即视为违约,用户须向本平台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本平台全部损失的,本平台有权要求用户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给本平台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本平台在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本平台为防止或减少损失的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本平台支付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间接损失。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
本服务协议自用户满足下列条件时生效。
1.用户在本平台注册成功。
2.用户同意遵守本平台的各项制度和规则,了解并知晓本平台的各项声明。
第十五条 附则
在本协议中所使用的下列词语,除非另有定义,应具有以下含义:
"本平台"在无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均指"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www.gcfwpt.com)。
"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雇主":是指在本平台上进行发布需求、购买增值服务、发起购买服务、雇佣等操作的用户。
"设计师":是指在本平台上参加竞标、销售服务、出售技能以及接受雇佣的用户。
第一章 综述
第一条 为推动设计工作方式的转变和设计服务业务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保障G&C设计在线用户合法利益,维护G&C设计在线正常经营秩序,根据《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协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平台的规则。
第二条 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规则,是对G&C设计在线用户权利义务的规范条款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款。用户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上的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三条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G&C设计在线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G&C设计在线用户在适用本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对任何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G&C设计在线有权酌情处理。但G&C设计在线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户在G&C设计在线上的全部行为仅代表其个人或法人,不代表G&C设计在线,基于该行为的全部责任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在G&C设计在线上完成的交易,除法律规定不能转让或用户另有约定外,交易中涉及的相关的知识产权全部转让于雇主出资购买方所有。
用户在G&C设计在线注册成为用户时起,应当接受并同意本规则,否则不能使用G&C设计在线交易平台的各项服务。G&C设计在线有权随时修改本规则并在平台上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若用户不同意相关修改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G&C设计在线的相关服务或产品;若继续使用的,则视为接受修改后的规则。
G&C设计在线有权对用户行为及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二章 词义
第五条 名词解释
1."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G&C设计在线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2."雇主":是指在本平台上进行发布需求、购买增值服务、发起购买服务、雇佣等操作的用户。
3."设计师":是指在本平台上参加竞标、销售服务、出售技能以及接受雇佣的用户。
4."交易":是指雇主和设计师双方使用"支付账户管理"系统,并且采用"通过‘支付账户管理’系统(雇主验收后)代为支付设计费"的付款方式达成交易的行为。
5."雇佣":指由雇主直接对设计师发起,并通过G&C设计在线进行担保交易的交易模式。
6."设计费":雇主在G&C设计在线上发布需求后由设计师完成工作后必须支付的劳动报酬。
7."订金":雇主在G&C设计在线上发布付费需求时,预先支付到平台作为交易担保的资金的行为。
8."平台佣金": 设计师通过G&C设计在线完成交易获得雇主设计费后,从设计费中应支付给G&C设计在线的服务费。
9."稿件":指设计师按照雇主发布的需求制作的作品。
10."中标":指雇主在交易中选择购买设计师的稿件或者服务。
11."确认接单":指供需双方约定了需求内容,设计师须保证服务信息的真实性,按照需求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12."保证原创": 指设计师提供的稿件(作品、方案等服务内容)属于原创,不涉及抄袭、剽窃、盗用等不符合原创性质的行为。
13."保证金":指设计师根据G&C设计在线规则及其它协议缴存于平台账户中,授权G&C设计在线处置的、用于在不能按约提供服务时赔付给雇主的资金。
14."雇主弃选需求":指由于雇主作弊或者超期未选稿、放弃选稿等非正常原因,导致无法正常选稿的需求。
15.IM:G&C设计在线用户间通过网页版、桌面版或者移动应用版进行即时交流的软件或工具。
16.需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标题、需求描述、补充需求、需求中包含的附件、需求发布周期。
17.单一设计师模式:是"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交易模式中的一种。
雇主在众多抢单设计师中选择一名设计师为其服务,设计费用由雇主承担。
18.比稿模式,是"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交易模式中的一种。
雇主可选择多名设计师为其服务(比稿模式中,雇主需要承担每位参与初稿比稿的设计师比稿费用,其中不含最终选定设计师,每位设计师的比稿费用为该任务总额的10%),每名备选设计师均需要为雇主设计初稿一套,雇主在收到初稿后,最终选定一名心怡的设计师为其继续服务,直至任务完成为止。
第三章 交易
第一节 注册
第六条 G&C设计在线账户昵称(包括但不限于域名、需求、公告、服务介绍等)中不得包含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禁止使用的信息。G&C设计在线有权未经通知收回未通过实名认证程序即登录G&C设计在线的用户名。
第二节 经营
第七条 需求发布
1.雇主自主选择发布付费需求。
2.付费需求中,设计费分配支持一人独享。
3.雇主自主确定需求、自主定价、自主确定完成需求的期限;雇主可为需求添加描述和附件,描述和附件应和该需求的内容匹配,若内容不匹配或涉嫌违法,G&C设计在线有权删除或修改该需求的描述和附件。
4.需求一经发布且备付设计费,不能取消或修改;补充说明不得增加原有工作量或与原需求相冲突,如需求发布方愿追加设计费的除外。
5.雇主备付设计费后,该需求才能开始发布,雇主需要支付的备付金不得低于该需求设计费额的50%;比稿情况下雇主需全额交付设计费作为备付金。
6.需求内容中不得含有联系方式;
7.同一任务禁止同时重复发布,若用户重复发布,平台将联系协商雇主,经雇主确认后关闭重复的任务,将已托管的任务酬金订金全额退回;
8.禁止通过发布任务来推广自己或别人的其他需求,一旦发现,平台将按"垃圾广告"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9.雇主发布需求需遵守《G&C设计在线任务发布与处理规则》,需求内容不得违反该规定的相关条款。
第八条 雇主选稿
1.任务发布期结束后,没有设计师认领设计任务或雇主没选定设计师,雇主可以申请退还全额备付金;
2.雇主重新选定设计师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雇主经与设计师协商一致取消稿件的,经G&C设计在线核实后,雇主可重新选择设计师;
B.遇有特殊情况的,由雇主提供相关证据并经G&C设计在线核实属实后,可由雇主重新选择设计师。
雇主放弃稿件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雇主经设计师同意取消稿件的,经G&C设计在线核实后,雇主可重新选择设计师;
B.有特殊情况的,由雇主提供相关证据并经G&C设计在线核实属实后,可由雇主重新选择设计师。
有特殊情况的:
3.比稿类需求设置中,平台即收取设计师10%设计费作为平台服务费,若之后发生因交易纠纷或双方协商涉及到退款的举报,平台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设计费支付
1.当符合下列条件时,G&C设计在线将根据雇主同意支付的指令,将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师。
2.雇主定稿后未进行确认付款的,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G&C设计在线将视为雇主默认同意支付设计费给设计师,并进行设计费支付:
A.自设计师确认完成工作进行催款起满七个工作日;
B.设计师催款后,雇主未选择拒绝支付;
C.G&C设计在线无相关证据资料显示需求有违规行为。
3.设计师被选中,G&C设计在线即收取设计费的10%作为平台服务费佣金、设计师将获得设计费的90%作为报酬。
4.比稿类需求设置选定后,平台收取设计费10%作为平台服务费佣金,若之后发生因交易纠纷或双方协商涉及到退款的举报,平台服务佣金不予退还。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雇主可以申请退还已备付的设计费、已付订金:
A.需求发布期结束后,没有设计师参与,且终止发布的,雇主可以申请退款;
B.经本平台和设计师确认非雇主原因的设计失败,雇主可以申请退款;
第十条 开具发票
1.若雇主要求开具发票,G&C设计在线和当事设计师应积极配合,并且严格遵守《G&C设计在线发票开具规则》。
第三节 超期规定
第十一条 需求超期
1.雇主在七个工作日定稿期内应当确认稿件。期满后雇主仍未确认稿件的,系统将按照《G&C设计在线弃选需求设计费分配规则》确认稿件。
2.每个需求有一次免费延期的机会,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原需求的发布周期,原发布周期大于等于7天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7天,雇主延长发布期的决定须在发布期满前做出。
3.每个需求都有一次延长发布期的机会,最多不超过7天。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 为了维护G&C设计在线正常运营秩序,G&C设计在线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雇主及设计师采取以下市场管控措施:
A.设计师排名降权,是指调整设计师在平台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B.全部服务搜索降权,是指调整设计师所有服务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C.单个服务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单个服务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第十三条 交易纠纷处理
1.交易双方使用G&C设计在线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守G&C设计在线平台上的各项规则,因未使用G&C设计在线担保服务进行交易或超出举报时限而产生的纠纷,本平台不予受理。
2.交易纠纷处理办法由《G&C设计在线举报处理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3.本平台处理交易纠纷以雇主已备付的设计费以及设计师预存的保证金为限,若双方在需求要求中约定了有超过已备付设计费和诚信保证金的赔付内容,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本平台不接受此类争议的处理。
4.本平台可要求双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证据,且本平台有权单方判断证据的效力:
A.设计师对需求完成情况负有证明责任,对需求完成情况的说明应根据需求按要求提供包括完成的效果展示、制作交流过程、最终作品的源文件等证据资料;
B.雇主主张设计师未按照要求完成需求且设计师已按照本平台要求出具本条第A项约定证明文件的,雇主应当根据要求出具相应测试检查报告;
C.因交易双方约定不清而产生交易纠纷的,本平台撤销该交易。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比例由本平台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D.交易双方需了解并同意:本平台仅以普通人的判断力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形式和内容的审查,并作出判断;交易双方自行对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二节 市场管理形式
第十四条 设计师应积极提升自身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稿件及优质的服务。对于符合稿件质量好、服务质量高等情形的设计师,G&C设计在线会适当给予鼓励或扶持的措施。
第十五条 G&C设计在线有权根据设计师的好评率、信用度等,限制对低于G&C设计在线制定标准的设计师限制参加G&C设计在线营销活动。
第五章 通用违规处罚
第一节 违规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 为保障消费者、设计师或G&C设计在线的正当权益,在用户违规处理期间G&C设计在线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用户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1.屏蔽信息:指对稿件、需求、评论等信息进行屏蔽和删除;
2.限制社区功能:指禁止设计师在本社区发帖、回帖、评论;
3.限制评论:指禁止设计师发表评论;
4.取消设计稿件:指取消设计稿件的备选资格;
5.限制参与:指禁止设计师在需求下方进行报名;
6.业务屏蔽:指在搜索、列表、营销等各项产品中对设计师及服务等信息进行屏蔽;
7.查封账户:指禁止设计师使用违规账户登录G&C设计在线,关闭该设计师服务;
第二节 违规处理
第十七条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G&C设计在线经营秩序或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 违规行为及处罚
(一) 发布垃圾广告:指用户发布与需求要求无关、对需求完成没有帮助的广告信息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发布需求;
2.需求投稿/报名;
3.稿件评论。若用户发布的信息被认定为垃圾广告,平台将屏蔽该信息。
(二) 信息含联系方式:指用户发布的信息含有联系方式(包含但不限于QQ,电话,网址,二维码,条形码,邮箱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需求投稿/报名;
2.稿件评论;
3.品牌名,头像,个人简介等。
若用户发布的信息被认定为含有联系方式,平台将屏蔽该信息。
(三) 发布敏感信息:指用户发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禁止发布的信息或者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方面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发布需求;
2.需求投稿/报名;
3.稿件评论;
4.社区发帖/顶贴。
若用户发布的信息被认定为敏感信息,平台将屏蔽该信息。
(四) 发布淫秽色情信息:指用户发布淫秽色情、低俗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发布需求;
2.需求投稿/报名;
3.稿件评论;
4.社区发帖/顶贴。
若用户发布的信息被认定为淫秽色情信息,平台将屏蔽该信息。
(五) 服务盗用图片:指设计师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他设计师的图片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头像,服务图片,品牌名,头像,个人简介。若设计师发布的图片信息被认定为图片盗用,平台将屏蔽该信息:
1.若认定为盗用头像的,将屏蔽该信息;
2.若认定为盗用服务图片的,将屏蔽该信息;
3.若盗用的图片同时含有以上2种情况种的,将屏蔽该信息。
(六) 稿件涉嫌抄袭:指设计师提交的稿件作品涉嫌与已注册或者已使用的作品或已提交的作品相似。
若设计师提交的稿件被认定为抄袭他人,平台将屏蔽该稿件。如果该稿件已中稿或者备选,则取消中稿或者备选资格。
(七) 线下交易:设计师与雇主取得联系后,不通过G&C设计在线进行交易而通过其他支付方式进行汇款、转账或充值的行为,包括:
1.雇主引导设计师线下交易,设计师同意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设计师从G&C设计在线获取雇主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进行线下交易的;
B.设计师从G&C设计在线以外的途径获取雇主信息,单笔交易中,部分款项通过G&C设计在线支付,而另一部分通过其他途径支付的;
2.设计师引导雇主线下交易,无论雇主是否同意的;
3.无论是否打款,金额大小,G&C设计在线第一次发现并确认设计师进行线下交易行为,G&C设计在线将对此设计师名下(以相同证件认证的实名信息为依据)所有信息做永久封号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用户因线下交易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平台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 未按时完成工作:没有按照之前和雇主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
雇主举报设计师未按时完成工作,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平台最终判定结果执行。
(九) 拒不修改稿件方案:设计师拒绝雇主提出的需求范围内的合理的修改要求。
雇主举报设计师拒不修改选中方案,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平台最终判定结果执行。
(十) 无理要求追加设计费:设计师被选定后,无理由的要求雇主增加设计费的行为。
雇主举报设计师无理要求追加设计费,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平台最终判定结果执行。
(十一) 无能力完成工作:设计师选定后,没有能力完成雇主的需求。
雇主举报设计师无能力完成工作,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平台最终判定结果执行。
(十二) 雇主作弊,选自己马甲:雇主发布需求后选择自己的(或同伙)账号中标,涉嫌套取他人创意的行为。
雇主的选人被认定为作弊,选自己马甲的,平台将取消结果并警告直至封号。
(十三) 无理要求,无法完成:雇主提出额外的不合理的要求。
雇主被设计师举报无理要求,无法完成的,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平台最终判定结果执行;
(十四) 不讲诚信,拒付设计费:设计师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后,雇主没有按照之前的约定支付设计费。
雇主被设计师举报不讲诚信,拒付设计费,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平台最终判定结果执行。
(十五) 不履行源文件交付职责:指设计师不按照需求约定内容或正常的交易流程序,向雇主提供符合需求要求、可正常使用的作品源文件的行为,包括:
1.设计师上传的源文件格式与需求的要求不一致的;
2.设计师上传的源文件内容与需求的要求不符的;
3.其他因源文件本身的问题导致雇主无法使用的。
(十六) 虚假交易:是指设计师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利用或规避规则、干扰或妨害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服务销量、评分、能力等级等不当利益,破坏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
虚假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大幅度修改服务价格,来提高服务销量的;
2.设计师利用马甲小号,多次购买自己的服务或者雇佣自己;
3.设计师引导雇主选择,协商退款或全额支付后,对雇主进行汇款、转账或充值而进行变相返现退款的行为。
设计师进行虚假交易的,G&C设计在线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进行纠正并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服务销量、能力等级等,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封号处理。
A.G&C设计在线第一次发现并确认设计师进行虚假交易行为,G&C设计在线将对此设计师名下(以相同证件认证的实名信息为依据)所有信息做冻结账号(30天)处理,冻结账号期间设计师除能登陆处理已达成交易的正常订单外,禁止进行其他操作;G&C设计在线同时对设计师信息做屏蔽30天处理, 且取消该期间所有增值服务,增值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B.G&C设计在线第二次发现并确认设计师进行虚假交易行为,视为情节严重,G&C设计在线将对此设计师名下(以相同证件认证的实名信息为依据)所有信息做封号(永久封停)处理,封号期间除能登陆处理已达成交易的正常订单外,禁止进行其他操作;本平台同时对设计师信息做屏蔽处理;取消所有增值服务,增值服务费用不予退还,;且冻结雇主备付金,在所有交易保障期结束后退还雇主备付金;
C.若设计师进行违规交易有以下情节的,视为情节严重,按照B项的处罚进行处理:
(十七) 恶意举报:指用户自己或利用他人,对竞争对手的正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稿,需求,评论,服务等),在短时间内进行多次举报,严重妨碍其他用户正常交易活动的行为。
(十八) 辱骂污蔑他人:指设计师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其他用户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辱骂等行为。
(十九) 盗用他人账户:指盗用他人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二十) 骗取他人财物:指用户通过G&C设计在线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第三节 严重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 未按时完成工作:设计师没有按照之前和雇主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且无正当理由。
第二十条 拒不修改中选方案:设计师拒绝雇主提出的需求范围内的合理的修改要求。
第二十一条 无理要求追加设计费:设计师选定后,无理由的要求雇主增加设计费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无能力完成工作:设计师被选中后,没有能力完成雇主的需求。
第二十三条 雇主作弊,选自己马甲中标:雇主发布需求后选择自己(同伙)账号被选,涉嫌套取他人创意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无理要求,无法完成:雇主提出额外的不合理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不讲诚信,拒付设计费:设计师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后,雇主没有按照之前的约定支付设计费。
第二十六条 不履行源文件交付职责:指设计师不按照需求约定内容或正常的交易流程,向雇主提供符合需求要求、可正常使用的稿件源文件的行为。包括:
1.设计师上传的源文件格式与需求的要求不一致的;
2.设计师上传的源文件内容与需求的要求不符的;
3.其他因源文件本身的问题导致雇主无法使用的。
第二十七条 虚假交易:指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服务销量,妨害雇主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辱骂污蔑他人:指设计师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其他用户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辱骂等行为,
第二十九条 盗用他人账户:指盗用他人G&C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第三十条 骗取他人财物:指用户通过G&C设计在线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第四节 一般违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垃圾广告:与需求要求无关、对需求完成没有帮助的广告信息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信息含有联系方式(包含但不限于QQ,电话,网址,二维码,条形码,邮箱等)
第三十三条 敏感信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禁止发布的信息或者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方面的信息
第三十四条 淫秽色情信息:淫秽色情、低俗等信息
第三十五条 侵权行为:指设计师未经知识产权拥有者允许,擅自使用其他设计师的稿件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头像,服务图片,品牌名,头像,个人简介,作品。
第三十六条 稿件涉嫌抄袭:作品涉嫌与已注册或者已使用的作品或已提交的作品相似。
第三十七条 审稿不合理:需求中,雇主对设计师提供的稿件没有按交易需求进行审稿的行为。
特别提示:
1.平台对本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2.以上规则,请用户认真阅读,用户一经在本平台注册成功,便被视为已知晓了解并同意本规则。
3.所有奖惩制度请详见《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举报处理制度》
本协议由您与天津杰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本协议中协议双方合称协议方,天津杰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协议中亦称为“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
第一条 协议内容及生效
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与“保证完成服务”相关的规则。前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您应当在实际向其他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企业用户(以下简称“雇主”)提供雇主保障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对于协议中以粗体标注的内容,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应向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咨询。但无论您事实上是否在向雇主提供保证完成服务之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内容,只要您在线点击签署了本协议,则本协议即对您产生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3.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您应立即结束加入保证完成的流程。
4.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与“保证完成服务”相关的规则,并以平台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果在某次提供保证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本规则发生修改,那么您将适用新的规则,您应当及时关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手机客户端的变化。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向雇主提供保证完成保障服务。您继续向雇主提供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平台上的抢单/比稿/上传原创作品/分享他人作品等行为,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第二条 定义
1.保证完成服务:指您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通过抢单/比稿等方式向雇主提供服务时,应履行承诺保证完成、保证质量并修改到满意为止的义务。
2.保证金:指您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在抢单成功后缴存并冻结于平台,在您未履行保证完成服务承诺时用于对雇主进行赔付的资金。
3.违约赔付:指您与雇主通过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进行交易后,如因您未履行保证完成服务承诺而导致雇主权益受损,且在雇主直接要求您处理未果的情况下,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和规则判定您是否应履行赔付义务。如是,则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权将您缴存并冻结于平台的保证金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款项赔付给雇主。
第三条 保证完成服务内容
在您向雇主提供保证完成服务过程中,您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1.您同意遵守本协议、《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规则》、《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与“保证完成服务”相关的规则。
2.您明确接受“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钱包服务”或其他由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提供的支付方式作为您通过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达成交易的支付工具。
3.您拥有的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向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上传有关服务信息,且前述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财产权等构成侵害。如因您的行为导致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或其关联公司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赔、诉讼或行政责任,您应承担全部责任。
4.您明确了解并同意您是保证完成服务的责任主体,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及其关联公司仅向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服务,不对您向雇主提供的保证完成服务内容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当发生雇主主张未按时完成,无能力完成或其它您违反保证完成服务承诺等情形时,您应积极与雇主沟通协商并保证雇主的权益。对于雇主因前述问题提出的赔付要求,您应积极处理。
5.您同意当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受理雇主提出的保证完成服务维权和赔付申请时,您应积极配合,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要求的时间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与雇主之间的交易不存在雇主提出的问题或符合双方的约定,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如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您和/或雇主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表面审核后,以其独立判断您未全面履行保证完成服务内容的,则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权根据本协议及其它公示规则的规定,用您在本协议项下缴存并冻结于平台的保证金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款项赔付给雇主。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判决后,处理方案立即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照处理方案履行,则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将直接使用设计师缴存的保证金向雇主代为先行赔付。
6.您同意当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用您在本协议项下缴纳的保证金进行违约赔付时,即视为您违规,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权给予您相应处罚。
第四条 保证金
您应根据以下条款之约定缴存,并不可撤销地授权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有权根据以下条款及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冻结、使用、处置保证金。
1.保证金的缴存
除特殊规定外,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保证完成服务均需缴纳保证金,您必须根据您抢单任务交易金额的20%缴纳任务保证金。
2.保证金的冻结
您不可撤销地授权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将您根据本协议之约定缴存的保证金款项冻结于平台。
3.保证金的管理与使用
3.1您同意,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权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发生时,处置您的保证金:
3.1.1如您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通过抢单/比稿等方式,利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钱包服务达成交易,履行交易相关义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任何规则,或违反您对雇主的承诺,或被雇主申请维权、索赔时,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权根据其独立的判断,无须承担责任地,直接使用保证金对雇主进行违约赔付。
3.1.2如您违反本协议和/或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任何规则和/或您与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签署的其他协议,给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或其关联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的,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权根据其独立的判断,无须承担责任地,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或其关联公司损失的金额,以补偿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或其关联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同时,在上述3.1.1和3.1.2项约定场景下,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均有权无限期关闭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钱包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3.2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如使用保证金进行任何赔付,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站内消息,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您。在向您出具的书面通知中,将说明赔付原因及赔付金额。
3.3如您的保证金不足以赔付时,您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在您保证金余额不足时,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没有使用自有资金向雇主或者任何第三方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其它任何款项的义务,您仍应对雇主或者其他权利人承担赔付、补偿义务。
3.4您对雇主、任何第三方以及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的赔付责任不以您已缴纳的保证金数额为限。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不对雇主或者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赔付、赔偿义务,但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将您的保证金用于保障对雇主或其他权利人的利益。
第五条 有限责任
您了解并同意,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并非司法机构,仅能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您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别,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对交易纠纷的调处完全是基于您的委托,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无法保证交易纠纷处理结果符合您的期望,也不对交易纠纷调处结果及保证金、履约担保金赔付决定承担任何责任。您应保证您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您或雇主提供的信息、数据不实的风险和责任。如您因此遭受损失,您同意自行向受益人索赔。
第六条 委托支付
1.本协议一旦生效,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向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作出授权,您授权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对您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中缴存并冻结的保证金进行相应操作,此授权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以及本协议明确约定的期间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不可撤销。
2.根据本协议的约定,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权向您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中缴存并冻结的保证金发出如下类型的操作指令:
2.1保证金的冻结、解冻;
2.2划扣保证金用于执行违约赔付或划扣保证金用于赔偿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的损失;
2.3在保证金不足时,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站内消息,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设计师补足赔付金额;
2.4因您的原因导致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发生损失的,或发生风险事件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必须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权从您的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钱包中冻结同等金额的款项和/或关闭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钱包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第七条 协议终止
1.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协议终止。
1.1自然终止:如您在线签署的《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1.2通知解除: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权提前十五(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1.3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单方解除权:如您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与保证或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的任何规则,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罚。
1.4本协议(含规则)变更时,您明示并通知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不愿接受新的保证完成服务协议,则本协议自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收到您通知之日起自动终止。
1.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您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即使本协议终止,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及其关联公司仍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中缴存并冻结的保证金来处理因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雇主索赔。
3.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及第七条的效力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予以处理,并以平台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为仲裁机构或向平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2.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于您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约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对您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3.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基于本协议享有的权利以及获得的授权,均可以全部或部分转移、转让、许可、分授权、转授权给任何第三方。未经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一条 为了维护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正常运营秩序,推动非实物交易的繁荣,保障需求顺利进行,根据《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任务协议》及《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任务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雇主发布任务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关于需求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任务发布规则适用于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上发布任务的所有雇主,雇主需遵守任务发布规则。发布的任务,需通过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审核后才能成功发布。
第四条 任务信息的组成要素及定义
1.设计分类:根据任务内容选择设计分类。
2.行业分类:根据任务内容选择行业分类。
3.任务标题:从任务的内容、卖点等方面进行个性化描述。
4.任务详情:对于任务内容、任务标准、任务卖点、任务承诺等特性的详细描述。
5.联系方式:平台联系雇主的联系方式。
6.任务附件:辅助任务标题和描述的文档和图片。
7.设计模式:雇主对于单一设计师模式或比稿模式的选择。
8.设计师等级:选择完成任务所需的设计师级别。
9.任务价格:根据任务内容、所选择设计师的等级和市场行情进行合理定价。
10.任务周期:根据任务内容情况合理进行抢单截止时间和任务完成时间的设定。
第五条 任务发布规则
任务需求中不能出现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QQ,电话,网址,二维码,条形码,邮箱等);禁用词汇(极限词汇,比较级、最高级词汇,夸张、虚假词汇等);未经授权使用的标签(如:未经授权的官方特定产品标识、未经授权的暗指性官方特定产品标识、推荐、优选、热销、热卖、爆款等),图片相关信息必须属于合法、可展示的图片内容,严禁发布侵权、色情等违法图片。
1.设计分类
1)根据任务的内容选择合适的类目,类目必须与任务标题、任务内容的描述保持一致;
2)如任务的类目与任务标题、任务内容不一致,官方有权将任务下架;
3)禁止任务类目跨二级类目进行更改;
2.任务标题
1)任务标题限定在20个汉字以内,否则会影响发布;
2)标题简单直接,突出卖点;
基本组合:任务的两级类目+任务属性+任务卖点
(比如搜索“企业logo设计”,logo设计任务标题可以这样写:logo设计 企业logo设计 设计总监操刀3套方案)
3)请勿堆砌关键词,在任务标题中大量滥用与该任务无关的热搜关键词;
4)禁止使用特殊符号;
5)禁用极限词汇,比较级、最高级词汇,夸张、虚假词汇(例:第一、最好、最大、首选、唯一等)。
3.任务价格
1)根据市场行情及该任务的内容,对任务进行合理定价,不得恶意低价竞争,扰乱市场行情;
2)任务修改规范:
未产生交易的任务可按照新发布任务流程进行修改;
已产生交易的任务修改需要按照如下标准:
a)在重新发布阶段才能修改任务;
b)可以修改任务标题、任务描述、任务完成周期;
c)禁止修改涉及到任务价格变动的选项(比如:设计分类、设计师等级等)。
4.任务详情
请详细描述与此任务相关的内容介绍,内容描述准确、完整、真实,不得虚假承诺。
任务详情描述需要和任务内容以及属性强相关;必须详细说明任务验收标准。
第六条 凡是违反宪法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带有民族歧视性、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有损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任务,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将禁止发布。以下任务内容由于违反法律、法规和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相关规则而禁止发布:
1.任务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的。
2.任务标题、图片、价格等任务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3.发布重复信息:标题,图片,重要属性、任务内容存在较高相似度的任务,只允许发布一次。
4.含有非平台业务的广告、招聘类内容。
5.泄露个人隐私(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QQ、邮箱、网址等)。
6.涉黄、赌博、暴力等任务。
7.发布非约定任务,是指雇主通过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发布未经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许可的任务:盗图申诉类任务、刷单及刷等级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相关规定的任务。
8.发布非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银行账号及个人支付宝账户等信息,特殊情形除外。
9.扰乱市场秩序,是指以任何形式,刻意规避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的各类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或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使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官方资源的行为。
10.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任务。
11.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认为不适合在交易平台上销售的商品或任务。
第七条 制度保障
设计师发布的任务一旦违规,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将按照《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举报处理制度》和《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任务发布与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则进行处罚。
第八条 知识产权的归属
1.雇主全额支付设计费后,该稿件的知识产权即转让给雇主所有。
2.雇主若需要线下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被雇佣的设计师有义务配合雇主完成协议的签署,若设计师拒绝签署,雇主有权要求退还设计费金额,该设计师也将视为“未完成工作”受到相应处罚。
第九条 平台任务费
交易结束后,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将从设计师获得的设计费中扣除10%作为平台服务佣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雇主责任:
若由于雇主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设计师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由于雇主原因致使设计师产生损失的,平台有权动用雇主托管的设计费对设计师进行赔付。
2.设计师责任:
若设计师不能按双方约定完成任务或是不能履行自己的承诺,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将按照《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规则》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一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修订权及最终解释权归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所有。
第一条 为了维护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正常运营秩序,推动非实物交易的繁荣,保障任务顺利进行,根据《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协议》及《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雇主发布任务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关于任务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凡是违反宪法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带有民族歧视性、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有损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任务,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将拒绝提供服务。
1.以下任务由于违反法律、法规和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相关规则而禁止发布:
1)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任务;
2)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任务;
3)涉黄、赌博等任务;
4)散布网络谣言的任务;
5)含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电话、QQ、邮箱、网址等);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相关规定的任务。
2.以下任务可能对交易参与方或者第三方带来损害而禁止发布:
1)雇主发布虚假信息的任务;
2)任务描述通过链接等方式逃避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审核的;
3)可能给他人或者其他机构带来损害的任务;
4)其他违背社会伦理或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任务;
5)需要额外线下转账、充值、使用资金的任务。
第四条 任务描述
1.任务描述需要准确、完整;
2.一个任务只能进行一件事务的处理;
3.不同任务类型禁止合并发布,一个任务只能有一项具体事务;
4.内容涉及“招聘”、“兼职”的任务,凡是涉嫌诈骗、欺骗、虚假承诺、需要服务商先承担成本以及跳转站外有交易风险的,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权关闭该任务。
第五条 任务发布
1.雇主只允许发布付费任务;
2.付费任务中,设计费分配仅支持一人独享;
3.雇主自主确定任务、自主定价、自主确定完成任务的期限(个别任务类型为统一征集期限);
4.任务一经发布且托管设计费,不能取消或修改;补充说明不得增加原有工作量或与原任务相冲突;
5.任务应发布在相应的类目当中,如类目选取错误,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权修改类目或关闭任务;
6.任务标题应为任务内容的简述,并与任务内容一致,否则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权修改任务标题;
7.雇主托管设计费后,该任务才开始接受抢单;
8.雇主可以设置任务为单一设计师模式或者为多人比稿模式,若选择多人比稿模式,雇主可选择多位设计师进行比稿。雇主在发布任务时提交全额设计费,并由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进行监管。
比稿模式设计费为:任务设计费+【(N-1)*设计费*10%】的比稿劳务费,其中N为比稿人数。
9.任务内容中不得含有联系方式;
10.同一任务禁止重复发布,若用户重复发布,平台将关闭重复的任务,将已托管的赏金全额退回;
11.禁止通过发布任务来推广自己或别人的其他任务,一旦发现,平台将按“垃圾广告”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条 制度保障
雇主发布违规任务的,按照《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举报处理制度》 和《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规则》的相关规则进行处理。
第七条 非正常设计师选择
1.超期未选择设计师:若雇主在发布任务期间内未选出目标设计师的视为超期未选择,超期未选择的任务状态自动变成超时,雇主可以修改任务时限重新发布,也可以联系后台客服终止任务。
2.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作弊:
1)雇主以任何形式参与自己发布的任务,并且自行进行抢单的;
2)其它破坏公平竞争、骗取稿件和盗取创意的行为。
雇主作弊将按照《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举报处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设计费支付
1.当符合下列条件时,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将根据雇主同意支付的指令,将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师:
1)服务约定的工作内容(比如源文件、最终稿件等)交付完毕;
2)设计师未对该任务表示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已经处理完毕;
3)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无相关证据资料显示任务有违规行为;
2.雇主确认终稿并收到设计师源文件链接后未进行确认付款的,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将视为雇主默认同意支付设计费给设计师,并进行设计费支付。
1)自设计师确认完成工作并将源文件链接提交后满7天后;
2)设计师未对该任务表示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已经处理完毕;
3)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无相关证据资料显示任务有违规行为;
3.若有设计师接单,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即收取设计费的10%作为平台服务费。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雇主可以申请退还已托管的设计费。
1)任务发布结束后,没有设计师参与,雇主可以申请退款;
2)在交易过程中,如双方无法继续交易时,雇主(或设计师)可以联系平台客服申请退款。由平台客服提交并需发起方确认,发起方确认后,方可退款。
第九条 任务退款
1.单一设计师模式任务退款
单一设计师模式任务如出现任务发布期结束后,没有设计师参与,雇主可以申请退还已托管的设计费:
单一设计师模式任务选定设计师后,若发生双方协商退款或因交易纠纷引起退款举报,10%平台服务费不予退还;
平台服务费是指在本平台交易过程中存在不超过10%的服务费,雇主不需要额外支付,设计师中标后从设计师收入中直接扣除。
2.比稿模式任务退款
1)比稿模式任务如出现任务发布期结束后,没有设计师参与,雇主可以申请退还已托管的设计费:
2)比稿模式任务选定设计师后,若发生双方协商退款或因交易纠纷引起退款举报,10%平台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雇主责任:
若由于雇主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设计师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由于雇主原因致使设计师产生损失的,平台有权动用雇主已托管的设计费对设计师进行赔付。
2.设计师责任:
若设计师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将按照《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规则》进行相应处罚,平台有权动用设计师已托管的保证金对雇主进行赔付。
第十一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修订权及最终解释权归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所有。
第一条 为了维护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公平、和谐的商业氛围,推动服务交易的繁荣,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正常运营秩序,根据《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协议》及《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规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用户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时,应当遵守本规定。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用户在适用本规定上一律平等。
第三条 关于用户头像的规定
设计师头像规定:
1.禁止含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QQ、手机、座机、邮箱、网址、二维码、条形码等)。
2.头像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政府规章,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如:侵权、赌博、色情、国家领导人头像、政治敏感信息、出现或映射种族歧视、宗教歧视等)。
3.禁用极限词汇、比较级词汇、夸张、虚假词汇(如:第一、最好、最大、首选、唯一等),禁用非官方授权信息(如:官网LOGO、官网名称、未经授权的官方特定产品标识、未经授权的暗指性官方特定产品标识、推荐、优选、热销、热卖、爆款等)。
4.头像禁止出现拼接、水印,请上传文字、内容清晰、易识别的头像图片,尺寸在250px × 250px 以上并且在1000px × 1000px以下。
雇主头像规定:
1.禁止含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QQ、手机、座机、邮箱、网址、二维码、条形码等)。
2.头像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政府规章,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如:侵权、赌博、色情、国家领导人头像、政治敏感信息、出现或映射种族歧视、宗教歧视等)。
3.禁用极限词汇、比较级、最高级词汇、夸张、虚假词汇(如:第一、最好、最大、首选、唯一等),禁用非官方授权信息(如:官网LOGO、官网名称、未经授权的官方特定产品标识、未经授权的暗指性官方特定产品标识、推荐、优选、热销、热卖、爆款等)。
4.头像禁止出现拼接、水印,请上传文字和内容清晰、易识别的头像图片,尺寸在250px × 250px 以上并且在1000px × 1000px以下。
第四条 关于用户昵称的规定
1.禁止含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QQ、手机、座机、邮箱、网址、其他暗示性联系方式等)。
2.禁止出现赌博、色情、暴力、侵权等信息。
3.禁止出现政治敏感信息。
4.认证类型为个人的用户,禁止使用企业级用户名(例如:集团、公司、事务所等)。
5.禁止出现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官方信息(例如: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产品名称、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等)。
6.禁止出现刷单/信誉等相关词汇(如:刷单、刷好评、刷流量、刷票、刷钻、删帖、空包、快递单号、盗图申诉等)。
7.禁止使用特殊/无意义的字符。
8.禁止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暗示性等信息出现。
9.用户昵称不得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政府规章等国家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第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条 本规定修订权及最终解释权归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所有。
第一条 为了维护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公平、和谐的商业氛围,推动服务交易的繁荣,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根据《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协议》及《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侵权行为管理制度适用于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上的所有用户。
第三条 侵权行为
一、本制度所指的侵权行为是指用户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从事的活动侵犯他人(包括但不限于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用户)的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范围
(一)侵犯姓名权行为:采用盗用、冒用等方式侵犯其他自然人姓名权的行为。
(二)侵犯名称权行为:采用盗用、冒用等方式侵犯其他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名称的行为。
(三)侵犯名誉权行为:采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犯其他自然人和法人名誉的行为。
(四)侵犯肖像权行为:未经本人同意,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其他自然人肖像的行为。
(五)侵犯荣誉权行为:采用盗用、冒用等方式侵犯其他自然人和法人荣誉的行为。
(六)侵犯商标权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七)侵犯专利权行为:采用假冒他人专利等方式侵犯法人专利权的行为。
(八)侵犯著作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九)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未经商业秘密所有人同意,使用或披露他方商业秘密,或者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他方商业秘密并使用或披露的行为。
(十)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 维权具体措施和步骤如下
一、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是某一作品/信息的权利所有人;
2.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上发布的信息侵犯了该作品/信息的权利。
请上述个人或单位务必联系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客服人员,按照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客服人员的提示提供证明材料。
二、为了有效处理上述个人或单位的权利请求,请使用以下格式(包括各条款的序号):
1.请提供具体的联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邮件;
2.请完整、准确地指明涉嫌侵权行为的网页地址;
3.请提供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谨此提示如以下材料可能会构成初步证明:
1)对涉嫌遭受侵权权利的权属证明;
2)对涉嫌侵权事实的举证。
4.在该权利通知落款处亲笔签名,如果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加盖公章。
第五条 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的权利和义务
一、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义务接受投诉,并对涉嫌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说明。
二、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有权利要求权利主张方提供证明材料。
三、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因用户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侵权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及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此侵权事件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制度修订权及最终解释权归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所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公平、和谐的商业氛围,推动服务交易的繁荣,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正常运营秩序,公平、公正、透明的处理用户举报,根据《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协议》及《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交易双方使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守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站上公示的各项规则,因未使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担保服务进行交易或超出举报时限而产生的交易纠纷,本平台不予受理。
本规则所称“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担保交易”指交易双方使用本平台提供的“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支付账户管理”软件系统,且约定交易的付款方式为通过“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支付账户管理“于交易完成后代为支付赏金的交易。
第三条 本规则构成《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约定不一致的内容,以本规则的约定为准。
您同意:本平台有权对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担保交易中产生的举报进行处理。本平台处理举报完全基于您的委托,本平台承诺秉持公平、公正、透明的态度处理举报,但本平台 并非权力机构,对相关证据只能以普通人的立场进行形式和内容上的审查和判断,不保证举报处理结果符合您的期望,亦不对举报处理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本规则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交易产生的纠纷,涉及到此范围以外的争议,不适用本规则。
第五条 用户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平台有权通过书面形式(包含但不限于站内信、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用户后,对账户进行封停或注销处理。
第六条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累计次数、分别执行。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第七条 违规行为及处罚
(一) 信息含联系方式:指用户发布的信息含有联系方式(包含但不限于QQ,电话,网址,二维码,条形码,邮箱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个人空间的个人介绍;
2.所上传的原创作品;
3.所上传的分享作品;
若用户发布的信息被认定为含有联系方式,平台将屏蔽该信息。
(二) 发布敏感信息:指用户发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禁止发布的信息或者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方面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个人空间的个人介绍;
2.所上传的原创作品;
3.所上传的分享作品;
若用户发布的信息被认定为敏感信息,平台将屏蔽该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及屡教不改者,进行账户封停,并提交相关司法机关处理。
(三) 发布淫秽色情信息:指用户发布淫秽色情、低俗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个人空间的个人介绍;
2.所上传的原创作品;
3.所上传的分享作品;
若用户发布的信息被认定为淫秽色情信息,平台将屏蔽该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及屡教不改者,进行账户封停,并提交相关司法机关处理。
(四) 服务盗用图片:指设计师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他设计师个人空间内的图片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头像,原创作品图片,个人简介等信息。若设计师发布的图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被认定为图片盗用,平台将屏蔽该信息:
1.若认定为盗用头像的;
2.若认定为盗用原创作品图片的;
3.若盗用的图片同时含有以上2种及2种以上情况的。
(五) 抢单成功后所完成作品涉嫌抄袭:指设计师提交的稿件作品涉嫌与已注册或者已使用的作品或已提交的作品相似。
若设计师提交的稿件被认定为抄袭他人,平台将屏蔽该稿件,情节严重者,直接进行封停账户处理。若出现相关法律责任,由设计师本人承担所有责任,与平台无关。
(六) 线下交易:设计师与雇主取得联系后,不通过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进行交易而通过其他支付方式进行汇款、转账或充值的行为,包括:
1.雇主引导设计师线下交易,设计师同意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设计师从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获取雇主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进行线下交易的;
b)设计师从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以外的途径获取雇主信息,单笔交易中,部分款项通过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支付,而另一部分通过其他途径支付的。
2.设计师引导雇主线下交易,无论雇主是否同意的,无论是否打款,金额大小。
以上2种情形: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发现并确认设计师进行线下交易行为,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将对此设计师账户进行封停处理并全平台通报,平台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用户因线下交易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平台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 未按时完成工作:指在双方明确约定工作周期到期后的24小时内,设计师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按时完成前期约定工作的行为,约定的工作周期包括但不限于:
1.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时间;
2.聊天记录中双方另行约定的时间。
若设计师被认定为未按时完成工作的,平台将取消该笔交易,扣除设计师接单成功后交付的保证金用于对雇主进行赔付,并将雇主已托管的订金和悬赏金额退还给雇主。
(八) 拒不修改稿件:抢单成功设计师拒绝雇主提出的需求范围类的合理的修改要求。
雇主举报设计师拒不修改稿件,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平台最终判定结果执行,并有权视情节严重扣除相应保证金赔付雇主。
(九) 无理要求追加赏金:设计师抢单成功后,无理由的要求雇主增加赏金的行为。
雇主举报设计师无理要求追加赏金,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平台最终判定结果执行,并有权视情节严重扣除相应保证金赔付雇主。
(十) 无能力完成工作:设计师抢单且成功后,没有能力完成雇主的需求。
雇主举报设计师无能力完成工作,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平台最终判定结果执行,并有权视情节严重扣除相应保证金赔付雇主。
(十一) 雇主作弊,在任务比稿模式中,选自己马甲比稿成功:雇主发布需求后选择自己(同伙)比稿成功,涉嫌刷单及套取他人创意的行为。
雇主的选标被认定为作弊,选自己马甲比稿成功的,平台将取消任务,并在平台进行曝光,对于违规账户将进行封停30天处理。
(十二) 无理要求,无法完成:雇主提出额外的不合理的要求。
雇主被设计师举报无理要求,无法完成的,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平台最终判定结果执行。
(十三) 不履行源文件交付职责:指设计师不按照需求约定内容或正常的交易流程,向雇主提供符合需求要求、可正常使用的作品源文件的行为,包括:
1.设计师上传的源文件格式与需求的要求不一致的;
2.设计师上传的源文件内容与需求的要求不符的;
3.其他因源文件本身的问题导致雇主无法使用的。
若设计师被认定为恶意不履行源文件交付职责,客服介入催促,催促后拒不执行,平台有权视情节严重扣除相应保证金赔付雇主。
(十四) 虚假交易,是指设计师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利用或规避信用记录规则、干扰或妨害信用记录秩序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成单销量等不当利益,破坏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
虚假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师利用马甲小号,多次雇佣自己;
2.设计师引导雇主抢单成功,协商退款或全额支付后,对雇主进行汇款、转账或充值而进行变相返现退款的行为。
设计师进行虚假交易的,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进行纠正并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成单数量、成长等级等,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封号处理。
A、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第一次发现并确认设计师进行虚假交易行为: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5笔,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将对此设计师账户进行封停30天处理,处罚期间设计师除能登录处理已达成交易的正常订单外,禁止进行其他操作;
B、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第二次发现并确认设计师进行虚假交易行为:视情节严重,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将对此设计师账户进行永久封停处理,进行中的订单设计师自行联系雇主协商处理,本平台对设计师禁止进行其他操作且冻结正在进行中任务的雇主备付金和设计师保证金,在交易期结束后,退还双方备付金和保证金。
(十五) 恶意举报:指用户自己或利用他人,对竞争对手的正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空间的个人信息、原创作品等),在短时间内进行多次举报,严重妨碍其他用户正常交易活动的行为。无论是否对其他用户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平台有权警告或对违规账号进行封停处理。
(十六) 辱骂污蔑他人:指设计师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其他用户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辱骂等行为,平台有权警告或对违规账号进行封停处理。
(十七) 盗用他人账户:指盗用他人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账户或钱包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一旦查实,永久查封账户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八) 骗取他人财物:指用户通过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一旦查实,永久查封账户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九) 拒绝签署交易合同:设计师抢单成功后,无理拒绝签署交易合同的行为。
(二十) 雇主举报设计师拒绝签署交易合同,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照平台最终判定结果执行。
(二十一) 恶意诱导雇主选标或付款:设计师通过故意曲解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规则和交易流程等方式诱骗雇主选标或付款的行为。
(二十二) 雇主举报设计师恶意诱导雇主选标或付款,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照平台最终判定结果执行,平台有权警告或对违规账号进行封停处理。
(二十三) 违背交易承诺:是指设计师未按照约定向雇主提供承诺的服务,妨害雇主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加入官方活动的设计师,未按活动要求提供服务的;
2.交易过程中,设计师自行承诺给予雇主交易商品之外的赠品,但实际拒绝赠予的;
3.交易过程中,设计师自行承诺退款、修改作品、维护等服务,但实际未履行的;
4.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判定设计师应承担保证原创,免费修改,提供源文件等售后保障但设计师拒绝承担的;
5.设计师违背其自行做出的其他承诺。
(二十四) 设计师失去联系或无法沟通:若出现以下情况将认定设计师失去联系或无法沟通:
1.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在接到雇主反映联系不上设计师后,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站内信等方式联系设计师,在48小时内仍无法和设计师取得联系的情况;
2.雇主有证据能证明设计师在未进行事先告知的情况下,连续72小时雇主都联系不上设计师的情况;
3.更换联系方式未通知平台或对方以致在争议处理过程中无法联系;
4.平台三次联系(无论任何途径)均无法在纠纷上进行实质沟通;
5.拒接电话、无人接听、在通话中因不属于平台的原因中断等任何一种或各种情况累加达三次;
6.恶意辱骂工作人员导致无法沟通。
设计师出现以上情况时,将受到以下处罚:
若雇主已支付部分或全部款项但设计师工作还未完成的,平台将扣除设计师相应违约金并暂时封停账号直到此交易纠纷解决;
(二十五) 持卡人拒付:当发生国内银行卡持卡人对交易提出拒付时,我司将配合银行要求设计师提供真实交易材料,设计师未能按时提供或提供材料未获得银行及持卡人认可时,该笔交易的损失由商户全额承担。
第二章 严重违规行为
第八条 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在双方明确约定工作周期到期后,设计师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按时完成前期约定工作的行为。
第九条 拒不修改稿件:抢单成功设计师拒绝雇主提出的需求范围类的合理的修改要求。
第十条 无理要求追加赏金:设计师抢单成功后,无理由的要求雇主增加赏金的行为。
第十一条 无能力完成工作:设计师抢单且成功后,没有能力完成雇主的需求。
第十二条 雇主作弊,选自己马甲抢单成功:雇主发布需求后选择自己(同伙)账号抢单成功,涉嫌套取他人创意的行为。
第十三条 无理要求,无法完成:雇主提出额外的不合理的要求。
第十四条 不讲诚信,拒付赏金:设计师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后,雇主没有按照之前的约定支付赏金。
第十五条 不履行源文件交付职责:指设计师不按照需求约定内容或正常的交易流程,向雇主提供符合需求要求、可正常使用的作品源文件的行为。
第十六条 虚假交易:指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成长积分或服务销量,妨害雇主权益的行为。
第十七条 恶意举报:指用户自己或利用他人,对竞争对手的正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原创作品等),在短时间内进行多次举报,严重妨碍其他用户正常交易活动的行为。
第十八条 辱骂污蔑他人:指设计师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其他用户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辱骂等行为。
第十九条 盗用他人账户:指盗用他人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账户或钱包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第二十条 骗取他人财物:指用户通过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第三章 一般违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垃圾广告:与需求要求无关、对需求完成没有帮助的广告信息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信息含有联系方式(包含但不限于QQ,电话,网址,二维码,条形码,邮箱等)。
第二十三条 敏感信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禁止发布的信息或者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方面的信息。
第二十四条 淫秽色情信息:淫秽色情、低俗等信息。
第二十五条 服务盗用图片:指设计师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他设计师个人空间内的图片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头像,服务图片。
第二十六条 稿件涉嫌抄袭:作品涉嫌与已注册或者已使用的作品或已提交的作品相似。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举报发起次数及时间规定
1.同一订单,最多可发起3次举报;
2.举报方在撤销举报后,24小时内不能再发起举报。
第二十八条 争议处理依据
1.任务
任务一经发布,设计师参与抢单即视为认可并同意任务需求。期间雇主补充的需求仅作为对原有任务需求的补充和说明,设计师可以选择不予认可新增需求。在选标后的修改完善期,雇主提出的修改建议需提交平台并得到设计师的确认方能生效,未经平台提交线下约定的修改建议,本平台不予认可并且不作为举报处理依据。
2.任务验收
任务完成后,对于能够在交付后即时验收的,雇主可根据任务完成的情况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任务结果与要求不一致的,可要求设计师进行修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交易提示:若雇主在未验收任务结果或任务结果与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下确认付款,雇主需自行承担所有损失,且本平台不受理雇主的相关投诉。
3.身份核实
举报处理中,本平台可要求未通过身份认证的一方或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拒不提供身份证明的,本平台将不予接受其举报处理申请或者会做出不利于该方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 知识产权归属
除交易双方自行约定和按照弃选任务进行处理外,一旦设计费和赏金全部退返给雇主,作品的知识产权仍属设计师所有,若交易设计费和赏金全部支付给设计师,则作品的知识产权归雇主所有。(如支付部分赏金,作品知识产权归设计师所有,双方另有约定以双方约定为准。)
第三十条 赔付限额
本平台处理举报以雇主预存的订金以及设计师每单预存的保证金为限,若双方在任务需求中约定了有超过订金和诚信保证金的赔付内容,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本平台不受理此类争议。
第三十一条 举证责任
本平台可要求举报双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证据,且本平台有权单方判断证据的效力:
1.设计师对任务完成情况负有证明责任,对任务完成情况的说明应根据任务要求提供包括完成的效果展示、制作交流过程、最终作品的源文件等证据资料;
2.雇主主张设计师未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且设计师已按照本平台要求出具本条第1项约定证明文件。雇主应当根据要求出具相应测试检查报告;
3.因交易双方约定不清而产生交易纠纷的,撤销该交易,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比例由本平台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雇主或设计师任何一方如出现以下情况:
1.更换联系方式未通知平台或对方以致在争议处理过程中无法联系;
2.平台三次联系任何一方(无论任何途径)均无法在纠纷上进行实质沟通;
3.拒接电话、无人接听、在通话中因不属于平台的原因中断等任何一种或各种情况累加达三次;
4.恶意辱骂工作人员导致无法沟通;
平台将视该方自愿放弃辩解的权利。平台将依据现有证据给出处理意见。平台将以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其争议处理的进度及结果。
交易双方了解并同意,本平台仅以普通人的判断力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形式和内容的审查,并做出判断,交易双方自行对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的纳税制度,维护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据我国税务相关法律规定及《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协议》及《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上进行的交易,交易包括需求发布,作品买卖,服务买卖等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上发生的交易。(交易服务由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注册服务商提供)
第三条 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提供的收费服务,用户均可申请开具发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服务商提供的服务由服务商自行提供发票,为了保证发票开具的准确性,必须谨慎填写发票开票信息及提交相关资料。
第四条 发票开具的方式
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实际收取服务费可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选择。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时需认真填写开票信息。开票信息包括: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名称;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时需认真填写开票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不需要)、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表或税务局认定批复文件复印件,在收到提交资料后,会尽快审核。
个人的服务商,依照税法规定没有资格开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个人(自然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第五条 在填写发票抬头时可以是个人名称或者是企业全称,如需要报账请填写正确的企业全称。雇主在收到发票后应及时检查发票信息是否有误,如需要更换抬头应在开票日期起30天内退回发票,并出具修改说明加盖正确公司公章后同发票一同寄回,往来邮费由雇主自行承担。
第六条 关于邮寄发票说明
一、雇主在申请发票时应当认真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及联系方式,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将免费为雇主提供首次寄送发票,若首次邮寄未收被退回后再次邮寄费用将由雇主自行承担。企业服务商或自行提供发票的服务商邮寄费由服务商承担。
二、如雇主未收到发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查实物流情况为已签收,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雇主若出现发票遗失情况,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盖有公章的发票底联复印件或是传真,但邮寄费用须雇主自行承担。
三、平台对于交易在一年以前的发票重新邮寄申请将不予以受理。
第七条 发票开具违规处罚
雇主提交的开票申请通过审核后,服务商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响应并积极配合,出现拒绝开票、开具假发票、延迟开票、不配合开票、发票不清晰等违规行为的,平台有权按具体情况对服务商进行处罚:
一、拒绝开票:服务商拒绝为雇主开具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实,本平台有权对服务商处以限制经营15天,并扣除保证金的处罚,直至服务商开票后方可恢复经营,但已扣除保证金不可退还;
二、开具假发票:指服务商为雇主开具假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实,服务商需重新为雇主开具发票,且本平台有权对服务商处以直接清退,并扣除全部保证金的处罚;
三、延迟开票:服务商需在接到雇主开票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开具好发票并且邮寄,逾期视为延迟开票,一经查实,本平台有权对服务商处以限制经营7天的处罚,直至服务商开票后方可恢复经营;
四、发票不清晰:服务商开具的发票不清晰(包括但不限于抬头、金额、公章),一经查实,服务商需重新为雇主开具发票,否则本平台有权对服务商处以限制经营7天的处罚,直至服务商开票后方可恢复经营;
五、开错票:服务商开具的发票内容与雇主提供内容不符(包括但不限于抬头、金额),一经查实,服务商需重新为雇主开具发票,否则本平台有权对服务商处以限制经营7天的处罚,直至服务商开票后方可恢复经营;
六、收税点开票:服务商额外向雇主收取税点进行开票并引起雇主投诉的,一经查实,本平台有权对服务商处以限制经营7天的处罚。
第一条 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对平台(www.gcfwpt.com)内的所有信息内容(除特别注明信息来源或由他方输入的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版面设计、数据等均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商标权等相关权利,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加入的所有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等的保护。本条中的“他方”包含雇主和设计师。
第二条 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一直秉承尊重知识产权的理念,站内所使用的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电影作品、软件作品、设计产品等均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授权。
第三条 凡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上传信息即视为作者已免费授权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对该信息享有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
第四条 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对用户自行上传的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第三方均可对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的内容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著作权等合法权益的内容,请及时告知,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一经查实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删除。
第五条 未经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书面许可,对于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上的内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制、链接、非法使用或转载,不得以任何方式建立镜像站点。否则,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六条 维权具体措施和步骤如下
(一)权利请求
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是某一作品/信息的权利所有人;
2.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上的信息侵犯了该作品/信息的权利。
请上述个人或单位务必联系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工作人员,按照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提示提供证明材料。
(二)为了有效处理上述个人或单位的权利请求,请使用以下格式(包括各条款的序号):
1.请提供具体的联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邮件。
2.请完整、准确地指明涉嫌侵权作品的名称和登载该作品的网页的地址。
3.请提供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谨此提示如以下材料可能会构成初步证明:
1)对涉嫌侵权作品拥有著作权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
2)对涉嫌侵权作品侵权事实的举证。
4.请您在该权利通知落款处亲笔签名,如果您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您加盖公章。
(三)反请求
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根据前述请求断开相关链接的或者删除相关内容的,被断开链接的网页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和相关内容的发布者可以向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发出相关内容不侵犯他方权利的反请求。反请求发出后,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对收到的反请求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可以恢复相关内容,但不对该恢复行为及恢复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提出反请求的个人或单位务必联系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工作人员,按照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提示提供证明材料。
为了有效处理上述个人或单位的反请求,请使用以下格式(包括各条款的序号):
1.请提供具体的联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对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邮件。
2.请完整、准确地指明要求恢复作品的名称和网页的地址。
3.请提供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谨此提示如下材料可能会构成初步证明:
1)对被指控侵权作品拥有著作权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
2)对被指控侵权作品依法登载的举证。
4.请您在该反通知落款处亲笔签名,如果您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您加盖公章。
请注意: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权利人应当对其权利通知的真实性负责;服务对象(提交反请求的人或者单位)应当对其反请求负责。如果您的“权利请求”或者“反请求”的陈述失实,您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
第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 本规定修订权及最终解释权归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所有。
总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商城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商城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商城规则,是商城用户在商城开展活动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商城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商城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用户在商城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商城所签订的入驻协议,商城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平台上予以公告。
第二章 定义
第五条
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商城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第六条
会员,指在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每个账户对应唯一的用户名。
第七条
买家,指在商城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用户。
第八条
卖家,指在商城上发布商品的会员,商城卖家也称为“商家”。
第九条
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卖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意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第十条
押金,指会员在创意商城开店需向平台缴纳3000元的押金,会员关闭店铺时,平台可退回该押金。
第十一条
平台佣金,卖家在创意商城每售出一件商品,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按照销售金额抽佣10%。
第十二条
商品发布数量,指卖家在商城上出售中及在线上仓库中商品款数的总和。
第十三条
店铺装修区,指店铺招牌、宝贝分类、公告栏、促销区、广告牌等店铺相关模块。
第十四条
成交,指买家在商城上拍下商品并成功付款到商城账户。货到付款交易中买家拍下商品即视为成交。
第十五条
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第十六条
包邮,指卖家对所售商品承担大陆地区首次发货的运费。
第三章 交易
第一节 注册
第十七条
会员在选择其商城店铺名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商城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
第二节 经营
第十八条
会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按照商城系统设置的流程创建店铺:申请成为“创意商城”入驻商家前,必须注册成为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的用户。
第十九条
会员应当按照商城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
第二十条
“商品如实描述”及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卖家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卖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等所有商城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卖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第三节 超时规定
第二十一条
会员应当按照商城系统设置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
第二十二条
自买家拍下或卖家最后修改交易条件之时起三天内,买家未付款的,交易关闭。
第二十三条
买家自付款之时起,商家未发货前即可申请退款。
第二十四条
自卖家在商城确认发货之时起,买家未在以下时限内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商城介入打款给卖家:(一)自动发货商品一天内;(二)虚拟商品三天内;(三)快递、EMS及不需要物流的商品十天内;(四)平邮商品三十天内。
第二十五条
买家申请退款后,依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卖家拒绝退款的,买家有权修改退款协议、要求商城介入或确认收货。买家在卖家拒绝退款后七天内未操作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二)卖家同意退款或在五天内未操作的,且不要求买家退货的,商城介入退款给买家;(三)卖家同意退款或五天内未操作的,且要求买家退货的,则按以下情形处理:1、买家未在七天内点击退货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2、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且卖家确认收货的,商城介入退款给买家;3、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通过快递退货十天内、平邮退货三十天内,卖家未确认收货的,商城介入退款给买家。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创意商城正常运营秩序,商城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及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一)警告,是指商城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会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二)商品下架,是指将会员出售中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三)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四)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五)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六)单个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商品信息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七)全店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是指限制卖家参加商城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九)单个商品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十)店铺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会员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十一)卖家绑定的支付宝或者银行卡收款账户的强制措施,是指对与卖家的商城账户绑定的支付宝或者银行卡收款账户采取的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收款功能、取消提现功能、禁止余额支付、冻结资金、冻结交易、永久冻结支付宝账户等。
第二节 市场管理情形
第二十七条
卖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对于符合商品品质好、服务质量高等情形的卖家,商城会适当给予鼓励或扶持的措施。
第二十八条
商城根据卖家的好评率、店铺评分、退款率及纠纷退款率等,对低于商城指定标准的卖家限制参加商城营销活动,且给予全店商品在商城网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特殊市场另有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第二十九条
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各要素应真实合理,且应与商品本身相符。商城对符合下列任一情形的卖家给予全店商品在商城网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1、所发布商品一口价与描述价格严重不符的;2、刻意规避商城商品SKU设置规则的;3、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的;4、通过拆分数量、单位等规避搜索单一维度排序规则的。
第五章 通用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
第一节 违规处理措施
第三十条
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商城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商城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一)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二)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商城会员发布新商品。(三)限制发送站内信,指禁止商城会员发送站内信。(四)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商城会员购买商品。 (五)关闭店铺,指删除商城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六)公示警告,指在商城会员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七)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会员使用违规账户登录商城。
第二节 违规处理
第三十一条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商城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违规行为根据适用的范围分为通用违规行为及特殊市场违规行为,特殊市场违规行为也遵循前款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与一般违规行为划分。
第三十二条
会员违规行为的纠正,是指:(一)发布违禁信息的,商城对会员所发布的违禁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二)出售假冒商品的,商城对会员所发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三)出售未报关进口商品的,商城对会员所发布的未报关进口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四)盗用他人账户的,商城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五)泄露他人信息的,商城对会员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六)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城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七)滥发信息的,商城删除会员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或对出售同样商品的两家以上店铺中信用积分较低的副店进行关闭;(八)描述不符的,卖家对商品材质、成份、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商城删除该描述不符的商品;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商城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九)违背承诺的,卖家须偿还延迟发货所规定的违约金,履行如实描述义务或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或卖家须按实际交易价款向买家或商城提供发票; (十)不当注册的,商城查封使用软件、程序方式大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十一)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的,卖家公开或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十二)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城对会员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十三)假冒材质成份的,商城对会员所发布的假冒材质成份的商品进行删除。
第三十三条
被执行节点处理的会员,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且通过规则考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第三十四条
会员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十五天内(商城审核时间除外)通过线上违规申诉入口提交违规申诉申请。
第三节 严重违规行为
第三十五条
发布违禁信息,是指会员发布以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1、枪支、弹药、军火或相关器材、配件及仿制品;2、易燃、易爆物品或制作易燃易爆品的相关化学物品;3、毒品、麻醉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致瘾性药物、吸食工具及配件;4、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密、扰乱社会秩序,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内容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5、人体器官、遗体;6、用于窃取他人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7、正在流通的人民币,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8、麻醉注射枪及其相关商品;9、走私、盗窃、抢劫等非法所得;10、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化学品,以及含有黄色淫秽内容的商品、信息;11、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二)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1、管制类刀具及甩棍、弓、弩、飞镖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2、卫星信号的地面收发装置;3、伪造变造的政府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或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4、未经许可发布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特许商品;5、赌博用具及作弊工具;6、尚可使用的发票、其它可用于报销的票据以及此类票据的代开服务;7、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药品;8、粉末、液态女性催情类商品;9、国家保护动物的活体、肢体、皮毛、标本、器官及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10、身份证及身份证验证设备;11、可能用于侵害他人信息的黑客软件、教程、书籍。(三)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1、尚可使用的证券、政府发放的消费劵及相应代购、推荐服务;2、军警制服、标志及军警专用制品;3、带有宗教、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4、有毒化学物、农药及相关信息;5、烟草专卖品;6、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漫画、书籍、游戏、音像制品以及SM用具、成人网站的账号及邀请码、原味二手内衣物、陪聊陪逛服务等情色低俗商品或信息;7、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物、血液制品或医疗器械;8、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9、国家保护的植物及其制品;10、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的商品;11、各类短信群发设备及软件;12、撬锁工具、开锁服务及其相关教程、书籍;13、因产品本身质量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产品。(四)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1、可能用于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2、未经许可的募捐类商品;3、未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正式考试答案等未被允许公开发行的书籍音像类制品;4、发行时带有银行账户信息的银行卡;5、非法软件或密码破解找回等非法网络服务;6、特供酒、军需酒、自制酒;7、用于全新销售的伪造变造的数码商品;8、经权威质检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商品本身或外包装上所注明的产品标准、认证标志、成份及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以及含有罂粟籽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9、非法传销类商品;10、制作毒品、易燃易爆品的方法、书籍;11、利用电话线路上的直流馈电发光的灯;12、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13、算命、超度、风水、做法事等封建迷信类服务;14、一卡多号以及带破解功能的手机卡贴;15、外挂、私服相关的网游类商品。16、官方已停止经营的游戏点卡或平台卡商品;17、虚拟抽奖类商品;18、所有境外(含台服)游戏点卡、货币等相关服务类商品。
第三十六条
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商城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泄露他人信息,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扰乱市场秩序,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商城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的行为。
第四十条
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一)会员向商城工作人员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二)会员系商城工作人员或其关联人士,且该商城工作人员未进行如实申报;(三)会员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四节 一般违规行为
第四十一条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1、未经许可发布专营类目所属商品,或未在商城许可范围内发布商品的;2、鱼翅、熊胆及其制品;3、不限时间与流量的、时间不可查询的以及被称为漏洞卡、集团卡、内部卡、测试卡的3G上网资费卡及SIM卡;4、时间不可查询的虚拟服务类商品;5、网络账户死保账号以及腾讯QQ账号;6、平台卡商品其所属平台未经商城网备案的;7、自动发货形式的一卡通系列商品;8、未带有平台代充标识的QQ增值业务商品;9、盛付通商品及穿越火线道具类商品;10、秒杀器以及用于提高秒杀成功概率的相关软件设备;11、代写论文、代考试类相关服务;12、法律咨询、心理咨询、金融咨询、医生在线咨询的服务;13、不可查询的分期返还话费类商品;14、虚拟代刷服务类商品;15、慢充卡等实际无法在72小时内到账的虚拟商品;16、群发短信服务、SP业务自消费类商品;17、Itunes账号及用户充值类商品。(二)在商品类、店铺装修区或商城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信息:1、闲置、收藏商品发布数量超过限制;2、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3、代扣驾照分数服务;4、尚可使用的外贸单证以及代理报关、清单、商检、单证手续的服务;5、发布心情故事、店铺介绍、外网购物链接、商城客链接等非实际交易信息,在商城店铺内发布非商城店铺购物链接、联系方式、实体店信息、银行账号及个人支付宝账户;6、明示、暗示具有治疗、保健功效或者某种营养素功能的食品,或者以个体经验进行宣传的食品;7、邮局包裹、EMS专递、快递等物流单据凭证及单号;8、大量流通中的外币;9、手机直拨卡与直拨业务,电话回拨卡与回拨业务;10、炒作博客人气、炒作网站人气、代投票类商品或信息;11、捕鸟器及猫狗肉、猫狗皮、猫狗皮制品;12、代他人申请具有专属性的权利,包括申请商城店铺装修市场设计师等;13、注射类美白针剂、溶脂针剂、填充针剂、瘦身针剂等用于人体注射的美容针剂类商品。(三)使用以下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1、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2、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出售同样商品的。(四)在商品类页面、店铺装修区或商城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1、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服饰类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2、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3、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4、使用虚假的好评率、店铺评分、商城店铺类型,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5、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的;6、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二条
延迟发货,是指除定制、预售、适用特定运送方式及商城特殊类目的商品外,卖家在买家付款后明确表示缺货或实际未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卖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第四十三条
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卖家对商品材质、成份、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
第四十四条
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卖家违背以下承诺的:1、商城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因消费者保障服务产生的退货退款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的;2、卖家在收到消费者保障服务押金催缴单之日起十四日内未足额缴纳押金的; (二)卖家未履行其它承诺的。
恶意骚扰,是指卖家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买家,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商城账户,妨害商城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指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中企业类认证的卖家,未在商城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及时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行为:(一)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二)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三)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第五节 违规的执行
第四十八条
用户的违规行为,通过商城会员、权利人的投诉或商城排查发现。
第四十九条
对违规行为的投诉,除滥发信息、虚假交易、不当注册、发布违禁信息、出售假冒商品、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盗用他人账户、泄露他人信息可随时提交投诉外,其余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不予受理:(一)延迟发货的投诉时间,为交易关闭后十五天内;(二)违背承诺的投诉时间,为买家拍下后十五天内;(三)描述不符、骗取他人财物的投诉时间为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四)恶意评价的投诉时间为评价生效后十五天内。
第五十条
对延迟发货、违背承诺及恶意评价的违规行为,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三天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证据的,商城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对其余违规行为的判断与处理,商城在收到投诉后立即进行。
第五十一条
卖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商城不予采信。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终止、不撤销。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用户注册时,默认认可本规则及认可G&C设计在线服务平台对本规则的修改;如果本规则进行修改的,修改后的规则对用户有效,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遵守。